各学院、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>的决定》,经学校研究决定,我校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:
5月28日至30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5月28日(星期四、农历端午当日)为法定节假日,5月30日(星期六)照常公休;5月31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5月29日(星期五)。5月31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、上课,补5月29日(星期五)的课。
院长办公室
2009年5月14日